2019-5-4 09:26 | 发布在分类 / 淘宝活动 | 阅读:891
临近大促活动,商家往往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投诉,投诉人有的说商家不当使用他的商标及店铺名称,有的说商家销售假冒产品,而面对各种不合理的投诉,商家如何有效应对。下面结合一个案例,给您讲讲。 案例详述:店铺老板仇小姐,性情直爽,以自己的姓氏在平台上开了一家以介绍欧美日韩化妆品的店铺,店铺名叫“仇大哥的撩妹间”,旺旺名叫“仇仇1121”。 生意一直不错的仇小姐,在2019年碰到一个自称注册了“仇仇”商标的权利人进行投诉,说她滥用他人商标作为关键字。仇小姐觉得自己怨,明明自己把“仇仇”这个红人名叫响了,如今却遭到别人恶意投诉。 仇小姐一查,才知道对方早已经盯上她们店铺,不仅悄悄注册了“仇仇”,还准备敲仇小姐一笔。 仇小姐面对这个投诉,赶紧找律师问问怎么办,自然也得到不少启发。 1. 仇小姐在2010年6月10日就在微博上注册了仇仇账号。 这个网络红人名“仇仇”本是仇小姐的姓氏,为了宣传这个红人名,仇小姐可是费劲心思。仇小姐在2010年6月10日就在微博上注册了账号,并实名认证,而微博认证的信息中就指向淘宝的店铺名,这样可以作为证明这个网络红人名是仇小姐最早使用。 2. 仇小姐的微博在粉丝中小有名气。 从2010年到2019年这九年间,仇小姐微博的粉丝数有500多万人,但看这个数就可以说明仇小姐为了把“仇仇”这个网红名叫响了,可费了不少心思。微博发了近900多条。当然内容全是跟仇大哥的撩妹间经营的化妆品有关,大部分是介绍欧盟日韩化妆品的使用心得。这样的宣传推广,自然消费者很熟知仇小姐的店铺。 3. 微博宣传的那么火,自然销售也不会差,仇小姐应对投诉,自己整理在在先的销售记录截屏。销售量大了,自然知名度就出来了。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这个网络红人名的主张自然也得到支持。 案例分析和法律详解:在我国商标法对于他人在先权利给与保护的原则是: 而这个在先权利包括很多种,诸如在先使用的权利,在先版权,以及其他在先权益。 而落实到仇小姐这个案子,自然对方抢注的商标损害了仇小姐享有的在先使用的姓名权。而这个姓名权可以做广义理解,诸如艺人名,网红名等。概况而言就是叫得响,好记得,最重要的一点是有一定影响力和背后的声誉的名字。 而仇小姐网络实名的微博账号,也就证明“仇仇”这个网红名是她最初想出来的,并经过自己的宣传,逐步小有名气,而这个背后自然也就带有了一定程度的商业价值,也就是声誉。 相信很多淘宝商家也有这样的问题,因为疏忽等原因没有在第一时间注册自己的商标,过了几年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注册并投诉了。在面对投诉的时候,还是建议接触商标律师,看看是不是可以借助上述法律规定的保护,结合商家的实际情况,给他们出些点子,化解投诉,让自己的店铺可以继续正常经营。 当商家在不用担心自己的产品会被删链的时候,还是应该积极采取主动的措施将对方恶意注册的商标打掉,证据和理由自然可以从上面的案例中收到启发。 据了解,如果商家可以拿出自己之前销售和使用的证据,成功将对方注册撤销的可能性实际是很高的。现在淘宝的知产平台和商标局都在着力打击不合理注册,商家们还是应该借着这两股东风尽早把这绊脚石推翻得好。 本文版权归口袋网小编所有,独家授权于口袋电商课:www.kodai123.cn,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。淘宝开网店教程,帮你入职电商运营、提升运营能力! 推荐阅读: 我是【王子明】,7年电商实战创业者 如果你正在电商创业,一定要加我微信【kd1283】 免费领,今年最新的36套实战运营玩法。 |